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2日发布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186件,同比下降18.6%,虚假诉讼高发态势得到一定程度遏制。检察办案发现,虚假诉讼衍生出新类型、新形态,其危害已突破个体利益受损范畴,逐步向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蔓延,需持续加强治理。
有的国有单位或集体组织管理人员为中饱私囊,与关联方恶意串通,虚构借贷、买卖、担保等民事纠纷,通过诉讼以无偿转让或低价出卖等方式侵占、转移国有资金、土地、房产,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非正常减损。
在金融借贷领域,一些职业放贷人为将“套路贷”等非法债权合法化,通过虚增借款金额、制造虚假银行流水等方式放贷布局,借助虚假诉讼扰乱信贷市场秩序,破坏诚信营商环境。在保险行业,一些“保险黄牛”制造虚假理赔案件牟利,增加保险企业风控压力,侵蚀社会公平。
上海、浙江等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不法团伙通过招揽交通事故理赔业务,篡改伤者首诊病历、伪造复查记录、教唆虚假陈述、指导伪造情况说明等方式,骗取虚假鉴定意见提起民事诉讼,获取高额理赔款,从中抽取代理费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的同时,针对保险理赔风险和行业漏洞,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协同联手打击保险领域虚假诉讼,共同促进行业规范。
据介绍,国家或者地区性调控、管控措施等公共政策落地实施过程中易发虚假诉讼。有的行为人为违法获取特定紧缺物资和资格等,通过虚构买卖、借贷、抵债等民事法律关系、伪造证据等,提起虚假诉讼。这类虚假诉讼更为隐蔽,且多为涉众型案件,对诉讼秩序和司法公信力破坏性大,严重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消减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效果。
例如,为规避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达到京牌车辆过户目的,薛某等人虚构婚姻关系,制造多起虚假离婚诉讼,河北检察机关提出监督意见,法院撤销民事调解书。
此外,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专项资金是虚假诉讼常见“瞄准”对象,此类虚假诉讼挤占刚需保障资金,破坏诚信公平底线,掣肘民生保障政策长效落地。
据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形成监督合力。针对虚假诉讼系统性、苗头性问题隐患,研判发生规律及源头治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推动民事虚假诉讼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共筑公益保护司法防线。(记者刘硕)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华社记者 刘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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