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记者 刘旭 工人日报通讯员 花丽
近日一早,辽宁省大连市某公司装配车间陈师傅的手机响了——工资账户收到500多元补款,明细中住房货币补贴比例一栏,清清楚楚地标着“6%”。这笔钱款源于大连金普新区总工会发出的一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事情要从4月中旬说起。当时,金普新区总工会法律和女职工部工作人员和该公司工会主席老赵例行谈心,了解公司劳动关系状况,老赵几次欲言又止后,终于还是把压在心底的话说了出来:“公司没跟职工商量,突然把住房货币补贴比例从6%降到3%,导致职工私下里很不满。”
原来,该公司面临经营压力,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也未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单方面降低了职工住房补贴比例。
过去遇到这类事,往往是职工投诉后工会再介入,但这次不一样。近年来,金普新区总工会推行“线上问询+基层工会主席谈心”的法治体检新模式,为受检企业建立“一企一档”服务台账,与基层保持常态化沟通,主动排查劳动关系风险,变“坐等投诉”为主动“把脉问诊”,让劳动法律监督的关口不断前移。老赵的“悄悄话”,一下就引起了工会干部重视。
“住房货币补贴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能绕过民主程序。”金普新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对老赵说。
迅速核实情况后,4月24日,金普新区总工会依法向该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明确指出其单方降低补贴属违法行为,要求立即纠正,并建议企业就相关事项与职工平等协商。
收到提示函后,企业负责人坐不住了。他们原以为这只是内部降本增效,没想到踩了法律红线。“工会的同志拿着法条一条条给我们讲,我们才知道问题有多严重。”企业一位管理人员坦言。企业承诺停止违规行为,并开始筹备职工代表大会。
5月中旬,该公司职代会召开。会上,职工代表敞开心扉:“经营困难大家可以理解,但程序必须合规合法。”“职工可以和企业共渡难关,但不能被蒙在鼓里。”“单方面降补贴,伤的不仅是收入,更是人心。”
企业方拿出一份分步调整的补贴方案,希望兼顾经营压力和职工利益。但最终表决时,方案未获通过。面对这个结果,企业负责人当场表态:“我们完全尊重职代会意见。既然没通过,就立即恢复原标准,之前少发的全部补上。”话音落下,掌声四起。
6月12日,补款准时到账,住房货币补贴比例恢复到6%。这一天,职工的账户“暖”了起来,心也跟着踏实了。
“这份提示函来得及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事情解决后,该公司负责人深有感触,“困难时只想着压缩成本,忽略了民主程序和职工感受,这种做法不合规也不可持续。现在职工心气顺了,生产积极性明显高了,我们真切体会到,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依靠职工、尊重职工。”
从觉察隐患到发出提示函,再到督促整改、权益兑现,前后不到两个月,劳动关系矛盾被消弭于无形。这正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在基层的生动实践。今年截至6月,金普新区各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已化解各类劳动关系纠纷100余件,区级调解中心调处纠纷46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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