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9日电 (记者王维砚)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定点药店能买什么、不能买什么,今后将有清晰规范。记者今天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于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通过建立定点零售药店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明确支付政策边界,在充分满足职工群众合理医药需求的同时,划定禁止红线,切实守护好“救命钱”。
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是医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明确,医保基金坚持“保基本”功能定位,个人账户不仅能用于参保人本人医疗费用支出,还能用于已参保近亲属医疗费用支出,实现省内、跨省家庭共济,同时还能用于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流感疫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合规费用,真正实现“一人参保、全家受益”。
建立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是此次通知的重点举措。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原则上要于2026年9月底前出台全省统一的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列入白名单的,应是经药监部门正式批准注册或备案,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并且与治疗密切相关、医疗属性强、价格适宜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
具体来看,国药准字号药品、中药饮片等药品,体温计、血压计、血糖检测仪、康复辅助器械等医疗器械,医用口罩、棉签(棉球)、纱布绷带、创可贴、退热贴等医用耗材,病原检测试剂、早孕试纸等体外诊断试剂,一次性末梢采血针、笔式注射器及针头、碘伏帽、造口护理袋等长期治疗使用的器械耗材,均可纳入白名单。
同时,通知明确划定禁止红线,明确保健品、日常生活用品、家具洁具、家用电器等非医疗用品,牙膏牙刷牙线、面膜化妆品、隐形眼镜、按摩设备、智能通讯计时设备以及用于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生活功能为主、医疗附加值较低的器械耗材,不得纳入白名单。坚决防止将仅为适配医保支付、无实际医疗价值或实际医疗价值较低的“马甲产品”纳入白名单。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规范管理,通知提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强化医保赋码管理、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等多项举措。明确严禁定点零售药店通过诱导消费、夸大宣传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白名单之外的产品;严禁定点零售药店对医保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实行不公平、歧视性价格,以高于非医保患者的价格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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