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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明知被骗仍汇54万称想看骗子能骗走自己多少钱
//www.workercn.cn2014-11-18来源: 中工网——《广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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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被骗还继续汇款给诈骗团伙?这事听起来可笑,却真实上演。

  据媒体报道,41岁的老刘在网上买了保健品,随后就陷入了无休止的诈骗骗局中。诈骗团伙谎称推销药品、升级会员卡等,让老刘在4个月的时间跑了14趟银行,不断给其汇款。

  老刘说,在他被骗了7万元的时候,已经发现自己被骗了。

  他想才这么点钱,公安应该不会管的,干脆就赌一把,继续给骗子骗,把数额弄大一点:“当时一方面我是想稳住骗子,找机会报警。另一方面,骗子也说会退钱,我想或许真能把钱拿回来。”

  就这样,这一骗就骗了54.4万多元。老刘汇完最后一笔钱,对方没动静了,他才选择报警。目前,警方已将诈骗团伙抓获。

  本案中的诈骗数额该如何认定?诈骗7万和诈骗54万在量刑上会有什么不同?

  识破骗局不影响犯罪定性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玲表示,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非法取得的财产,正是被害人损失的财产,也是认定诈骗犯罪数额的依据。因此,诈骗数额应认定54万元。

  老刘说,早在他被骗了7万元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被骗了。那么,7万后的汇款是否仍构成诈骗?刘玲说,认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从行为人,即犯罪嫌疑人角度进行分析其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客观上有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实施了诈骗行为;有无获得他人财物,财物数额是否较大。

  本案中,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分工、有目的、有计划地实施连环诈骗手段,以销售药等数个虚构的事实,骗得被害人54万元的非法所得。其行为是非常典型的诈骗犯罪。

  被害人的心理发生变化不影响其被害事实的形成,因此不影响对犯罪嫌疑人行为性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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