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赖书闻)近日,海南省印发《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以“正面激励+负面约束”双向发力,进一步厘清政商交往边界,鼓励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担当作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清单》明确,公职人员要坦荡真诚、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积极履职尽责,主动靠前服务。正面清单从落实惠企政策、助推经贸活动、联系服务企业、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保障公平竞争、恪守政务诚信、维护企业权益、强化宣传引领、护航涉外发展等10个方面,为公职人员服务企业划定了“安全区”。
其中要求,将惠企政策纳入“海易兑”系统,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经批准可参加企业举办的推介会、展销会等公开商务活动,出行食宿严格执行公务出差标准;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扩大跨域办、承诺办等服务模式;深化“综合查一次”,全面实施“亮码检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行政执法事项。
在鼓励担当作为的同时,《清单》也划出清晰红线。负面清单明确:严禁滥用职权监管,不得搞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严禁违约失信履约,不得“新官不理旧账”,不得以换届、机构改革等理由不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合同协议;严禁插手企业经营行为,不得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搞权力寻租;严禁懒政怠政,不得对企业合理诉求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严禁权钱交易牟利,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等;严禁亲属关联谋利,不得纵容亲属利用公职人员影响力谋取不当利益。
值得关注的是,《清单》也面向经营主体和企业家提出正面要求和负面禁止。正面要求包括倡导厚植爱国情怀、聚力主业发展、完善内部治理、诚信守法经营、践行清廉理念、履行社会责任;负面清单则明确禁止请托公职人员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禁止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交易机会,禁止以隐蔽方式变相行贿,禁止安排可能影响廉洁履职的宴请娱乐等活动,禁止以虚假投资、挂名取酬等形式输送利益,禁止干扰阻碍执行公务或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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