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评论员 李靖
近日,江西南昌新时代妇女儿童医院被曝在监护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一名未成年少女实施了终止妊娠手术。当地卫健委通报,确实存在相关情况,将依法严肃处理。
给未成年人实施终止妊娠手术,风险高且对其身心影响重大,必须取得监护人同意,这是我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和医疗诊疗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绝非可有可无。比起孩子可能的“一时糊涂”,早孕背后潜藏的性侵害风险,更令人担忧。
根据《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组织,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时,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向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备案。
近年来,强制报告制度在未成年人保护实践中成效凸显,在山东乳山10岁幼女被性侵致孕案、河南宜阳13岁学生被性侵案等案件中,正是医护人员发现异常并及时上报,有效阻止了未成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而上述新时代妇女儿童医院未按相关规定执行的情况也并非孤例。此前,便有医院因对未成年人实施清宫术但未向卫生健康部门、公安机关报告报案受到处罚。这也暴露出一些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院,为追逐利益,无视法律、无视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健康,把法定义务当成耳旁风,把本该严谨审慎的医疗服务异化为一切向“钱”看。
对涉事医院和责任人员,当然要依法追责,同时,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相关法律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排查检查,将民营医疗机构作为检查重点,压实知情同意和强制报告制度,切实堵住漏洞。
医疗机构是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关口,绝不能在利益面前失守——把制度要求落到每一台手术、每一次签字中,才能真正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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