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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店所属公司回应“擅用袁隆平名字当店招”

来源:成都商报
2022-07-12 12:26

  原标题:米粉店所属公司回应“擅用袁隆平名字当店招”(引题)

  店招确实欠考虑但无恶意,已更改(主题)

  近日,四川绵阳一家米粉店擅用袁隆平院士的姓名当店名,取名为“袁隆平鲜米米粉”,因涉嫌不正当竞争被责令拆除招牌。7月10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现场走访发现,该米粉店已更换新的招牌。11日上午,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再次回访该店,发现店铺已经试营业。

  对于“店招事件”,该店所属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公司获授权代理销售“袁隆平鲜米”,做成米粉本来是想延伸这个产业,没想到“跨”到餐饮行业了。擅用袁隆平当店招是他们考虑欠佳,但并没有恶意,也没有想借此牟利。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予以权威解读。

  记者回访

  已更换新店招

  米粉店试营业,有顾客就餐

  7月10日,本报报道了绵阳一家米粉店擅用“袁隆平”当店名被责令拆除,官方证实其未获相关授权一事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记者当日走访发现,涉事米粉店已更换新的店招。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城郊监管所副所长顾伟向记者表示,经核实,该店仅取得袁隆平注册商标的鲜米销售授权,但并未取得餐饮服务的授权,涉嫌不正当竞争。由于该米粉店还未正式营业,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责令商户整改,拆除招牌,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7月11日上午10时许,记者再次来到位于绵阳市跃进北路的这家米粉店,店内有部分顾客正在就餐。工作人员称,现在是试营业阶段,7月12日正式营业。对于店招被更换一事,该工作人员称,开始并不知道店名侵权,但他们的米粉就是用“袁隆平鲜米”制作的。

  店方回应

  原本想延展产品

  但店招确实欠考虑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富乐烹小鲜”的一位石姓负责人,她表示,公司已获授权代理销售“袁隆平鲜米”,该米粉店是他们所开的第一家米粉店。

  该负责人介绍,老板本来是想延伸这个产业,相当于延展一个产品,就一定要用“袁隆平鲜米”。他们已经和米粉厂合作,由他们提供“袁隆平鲜米”,让米粉厂代加工制作成米粉,这样米粉的原材料就有保障。

  “考虑确实欠佳。”对于店招被责令拆除一事,该负责人表示,在装修期间,他们将招牌打了出来,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后,要求他们提供相关授权,“市场监管部门说我们跨到了餐饮行业,没有餐饮行业的授权就是涉嫌违法的,这时我们才发现,不是我们想象的拿自己产品去做延伸就可以。”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其实他们并没有恶意,并不是想要去牟利,而是想推广袁隆平鲜米。而且米粉本来就是绵阳特色,他们希望能把这个产业做得更好。

  记者发现,米粉店改后的新店招为“鲜米米粉”,但店招右下角仍然有“袁隆平鲜米”几个小字。对于此事,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准备把这几个字进行覆盖。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律/师/观/点

  擅用名人姓名作店招 违反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此前,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城郊监管所副所长顾伟向记者表示,经核实,该店仅取得袁隆平注册商标的鲜米销售授权,但并未取得餐饮服务的授权,涉嫌不正当竞争。由于该米粉店还未正式营业,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仅责令商户拆除招牌,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对此,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童伟表示,袁隆平在我国具有很高知名度,其姓名权依法受到我国民法典的保护。该店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姓名作为店面招牌,违反了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同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同时,对于更换的新店招右下角仍写上了“袁隆平鲜米”几个小字, 童伟表示,虽然袁隆平几个字变小了,但把袁隆平的名字写上就侵犯了姓名权,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而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谢德平律师则认为,米粉店擅自在米粉店使用涉及名人姓名和注册商标,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米粉店超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涉嫌违反《商标法》。

责任编辑: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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