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艳丽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各部门各领域要严格依法办事,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工会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工会工作法治化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党的依法治国方略在工会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党领导的工运事业,蕴含着百年法治基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用“六个坚持”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其中一个坚持就是“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百年工运事业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法治是工会履职的基本方式,是工运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早在革命战争时期,党领导工会开展早期劳动立法探索,1925年全总成立后持续提出劳动立法主张,争取工会合法地位和工人合法权益。新中国成立后,工会法是新中国最早颁布的三部法律之一,工会从共和国法治起步时就有了自己的“基本法”。进入改革开放时期,1992年第二部工会法颁布,依法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工会的职责与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立足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全总印发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依法建会、管会、履职、维权法治工作体系;2023年10月,党中央在中国工会十八大致词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依法建会、管会、履职、维权”,中国工会十八大报告首次对工会工作法治化作出专章部署;2025年全总印发《关于以改革思维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的意见》,对新时期工会工作法治化作出顶层设计;2026年《中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五五”规划》专门部署加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从历史到现实,从理念倡导到系统部署,工会与法治,从来都是共生共荣。
工会工作法治化是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依据宪法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会活动和各项工作。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为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根本方向。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必须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坚持统筹法治与改革,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坚持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工会工作法治化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中的“工会篇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和总目标要求,也是工会工作法治化谋篇布局的逻辑起点。2025年,全总在深入调研摸底、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充分总结吸纳已有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制定印发了《关于以改革思维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的意见》,系统确立了2025年至2030年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法治化的主要目标:一是工会工作法治化体系更加完善,实现制度标准化、组织体系化、运行闭环化;二是维护职工权益法治保障更加健全,实现工会参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有效衔接,重点领域、行业、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工会参与社会治理作用更加凸显,依法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持续健全,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充分彰显。
工会工作法治化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系统性任务,贯穿工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围绕实现工会工作法治化的目标,必须突出重点,明确措施,努力使工会工作法治化的过程成为履行工会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的过程、追求公平正义的过程、赢得职工群众信赖的过程。工会工作法治化的重点任务主要是:加强工会法学习宣传贯彻、依法推进工会组织建设、依法开展职工维权服务、积极推动和参与重点领域立法、持续深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加强职工法治文化建设、依法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依法推进工会数智化建设、依法推动工会改革和建设等。2026年全总印发的《中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五五”规划》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重点部署了源头参与、劳动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加上贯穿其中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这条主线,共同构成“源头参与、过程监督、法律服务”的全链条工会工作法治化体系。
规划部署最终要靠人去落实。工会干部是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即法治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会工作法治化的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把握不准的就要去查一查党纪国法是怎样规定的,还可以请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帮助把把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是工会干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法治思维就是以法治观念为基础,在法治精神、法治原则的指引下,运用法律规范、原则等对有关事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推理的理性认识过程。法治方式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提升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要求我们必须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将法治内化为思维方式,外化为行为习惯,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作决策、开展工作多想一想是否合法、是否可行,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这就要求我们,全面落实全国工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劳动法律法规列入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做到重大决策前学法、决策中依法;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核;建立完善工会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述职重要内容。
“路虽远,行则将至”。工会工作法治化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级工会和每位工会干部齐心协力,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彰显工会作为、贡献工会力量。
(作者为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相关链接:
贯彻落实工会“十五五”规划 提升工会维权服务工作质效——关于《中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五五”规划》的解读之三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