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洪涛 本报通讯员 葛东升 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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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届硕士毕业生边陪患癌父亲就医,边备考求职,报考事业编时却因名下有正在缴纳的职工社保记录,“不符合”应届生身份而报考失败。经查,这名应届生读大二时曾被校外人员“拉”去参加考试“凑人数”,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考取的证书,后遭中介层层挂靠。
被悄悄缴纳的职工社保,让仍处于择业期的大学生李小凤,失去了应届生的身份,求职频频遇阻。
江苏省5家检察院联手协作,历时5个多月,清空了李小凤求学期间名下在江苏省内的所有职工社保记录,恢复了其应届毕业生身份。
今年8月25日,承办检察官收到了李小凤发来的短信:“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我的职工社保记录已经全部被清除。我以应届大学生身份就业,享受国家就业政策优惠啦。”
凭空而降的社保记录
去年6月,来自安徽省阜阳市农村的李小凤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一边陪患癌父亲在天津就医,一边备考求职。
根据部分省份的就业相关规定,毕业当年及毕业后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只要“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即视同应届生,可应聘面向“当年毕业生的岗位”。
然而,到了今年2月,李小凤报考某事业编应届生岗位时,却被提示自己名下在江苏省内有正在缴纳的职工社保记录,因而报考失败。
“没有工作过,哪来的社保记录呢?”带着疑问,李小凤通过“苏服办”小程序查询了自己的社保记录,发现在江苏省内有6家建筑公司分别为其缴纳了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
李小凤联系了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利通建筑公司,在电话里详细介绍了自己的基本情况:“我是安徽人,在安徽、天津上的大学,大学期间也没有兼职过,甚至从未去过江苏,更没有在你们单位就职,为什么你们公司会帮我缴纳社保?”
利通建筑公司接到李小凤的电话时,也是一头雾水,反问道:“你的安全员证书挂在我们单位,我们当然要给你缴纳社保,我们从中介公司租借你的安全员证书时,就通过中介给了你相关费用,转入我公司时你也进行了人脸识别,说明你是同意将安全员证书挂在我公司的。现在刚办理了相关手续,你就翻脸不认来讨说法,难道是想临时加价?”
因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安全员挂证和社保缴纳问题,今年3月,李小凤向该建筑公司所在地的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要求该公司清退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并赔偿其损失。
检察机关认为,李小凤作为应届毕业生,属于特殊群体,且其系异地农村大学生、父亲患癌家庭困难,取证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于是立案受理。
莫名取得的安全员证书
“所有为我缴纳社保的公司都是建筑公司,利通建筑公司说我名下有一本安全员证书,可我从来没有考取过这个证书,这个证书是哪来的呢?”李小凤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检察官调查后发现,李小凤名下的安全员A证,全称是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建筑公司需求量较大的证书级别。建筑公司申报安全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需要公司持有数本不同等级的安全员证书,李小凤名下的安全员A证就是最高等级的安全员证书。但建筑行业人员流动频繁,证随人走后需重新安排人员考取证书,而固定聘用持有安全员证书的人员又成本较高,一些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就会在需要安全员证书应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审批时,通过中介公司从外部租借证书。
调查过程中,李小凤几经向同学求证和回忆,终于摸清了证书的来历。原来,2018年11月,在李小凤读大二时,有校外人员曾联系其同学,组织他们10余名同学到安徽省合肥市某机构参加了一次校外考试,且向每人支付了400元的劳务费。但校外人员称,参加考试只是“走形式”“凑人数”,并未告知他们实则参加的是安全员资格考试。
然而,考试结束后,李小凤和同学们一直没有拿到相关证书,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已考取了证书,更没有同意他人使用、流转相关证书。在李小凤发现名下有证书并被流转使用的情况后,参加考试的其他同学也陆续发现,他们名下也有安全员证书被使用并被缴纳社保的情况。
多部门联动恢复应届生身份
如何才能理顺李小凤安全员证书的源头与流转情况?
对此,高港区人民检察院以利通建筑公司为起点,通过李小凤安全员证书的挂证记录对各建筑公司、中介公司逆向溯源,发现李小凤以A公司企业负责人身份考取安全员证书后,其证书在下发的当天即被转入B公司,并被后者长期持有和流转租用。此外,在证书每次被流转租用于不同公司时,未经李小凤本人操作即通过了人脸识别。
经查,B公司名下曾同时持有50余本建筑行业安全员证书。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涉及刑事犯罪,于今年3月31日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针对该案中的违法犯罪问题,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立案侦查。
因需等待刑事案件结果,检察院对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作出中止审查决定。为了解决自己的应届毕业生身份问题,李小凤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消除社保记录,被口头告知不予受理。今年4月7日,李小凤再次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相关主管机关依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保缴费并无不当,但如无真实劳动关系,该社保记录应当消除。
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经与缴纳社保的利通建筑公司、中介机构及相关行政机关等调查核实,证实李小凤与利通建筑公司均未建立真实的劳动关系,利通建筑公司缴纳社保的行为亦未经过李小凤同意。今年4月10日,检察院就清退社保记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清退相关社保缴费,并获采纳。
与此同时,李小凤还请求撤销与其相关的其他全部社保记录。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包括泰州市高港区A公司在内的共计6家公司为李小凤缴纳过社保,除南京市建邺区的一家公司主动清退李小凤的社保缴费外,还存在南京市鼓楼区、扬州市邗江区、高邮市、淮安市淮阴区4处社保记录。为帮助李小凤恢复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检察院主动靠前,向4家公司所在地的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
今年8月25日,李小凤的最后一份职工社保记录被清退。至此,5家检察机关通力配合,共同帮助李小凤清空了所有社保记录,还原其未将安全员证书对外租借、挂靠的事实。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B公司实际控制人等9人采取强制措施。因刑事案件尚未侦查完毕,李小凤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待全部侵权人确定后,再行主张经济损失。
(文中李小凤、涉案公司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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