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要求商家“全网最低价”,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据新华社报道,12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相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副司长刘健介绍,近期发布的《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提出了8个新型垄断风险,为平台企业提供务实管用的合规指导。
这8种风险分别为: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和平台差别待遇。《指引》虽不具强制力,但通过为平台提供一般性指引,有利于帮助平台经营者精准识别、评估、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主动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8个风险示例可谓触及了目前平台经济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一段时间以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协议行为屡屡发生,各平台不择手段,恶性竞争,产生了诸如算法共谋、 “二选一”、“全网最低价”这样的乱象。就这些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出手立案调查,比如,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某外卖平台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最终作出34.42亿元的处罚。
所谓的“全网最低价”也是恶性竞争的典型之一。平台用“全网最低价”引流,逼迫企业商家制定有利于自身的定价机制,或者以算法推荐为饵诱使商家制定低价策略。这其实也是一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商家被剥夺了自主定价权,在市场竞争中丧失了主动性,不得不依附于平台,而这又反过来加剧了平台对商家的控制以及商家对平台的依赖。平台通过向商家转嫁竞争成本,侵害了商家的合法利益,侵犯了市场自主公平的原则。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从反垄断角度展开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平台经济不能滑向价格战的深渊,恶性竞争会伤害产业链的稳定性,破坏市场的合理秩序。《指引》把监管关口前移,通过对平台的合规指导,引导平台调整定价机制和算法推荐机制,把自主定价权还给商家,倒逼平台摆脱对价格战、过度营销的依赖,回到依靠服务、提升品质的良性竞争轨道上去。
8个风险示例也不可能涵盖所有的应用场景,未来随着技术的发展,还有可能延伸出新的垄断方式,平台和商家都需要把公平原则放在第一位,把竞争的重心引到品质和服务提升上去。也要避免平台用新概念、新包装、新变种规避法规,逃避监管。公平竞争事关公共利益,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不应该被容忍。(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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