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建议名单的函》(教语用司函〔2022〕17号)要求,现将工会系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反映。
(一)先进集体
四川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简要事迹:四川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四川省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和四川省总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在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中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通知》。将推广普通话纳入绩效管理目标,引导工会广大党员干部在会议、调研、培训中坚持使用普通话,在日常工作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职工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中推广使用普通话,努力营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工会“报、网、端、微”等阵地作用,不定期制作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海报,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栏推广普及普通话,着力提升职工群众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触达率。积极发挥劳模工匠宣讲团作用,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等主题宣传宣讲活动,通过劳模工匠等先进典型人物,示范带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二)先进个人
陈国芳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宣传部部长
简要事迹:陈国芳,男,1971年生,蒙古族,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宣传部部长。自2017年6月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机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和民族团结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普及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寓教于乐中激发职工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的兴趣,在潜移默化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了自治区相关单位、自治区总工会领导和盟市产业工会的普遍好评。先后荣获自治区总工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新闻奖”。
联系人:何紫凌 电话:010-6859207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
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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