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1月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税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海南省工会六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海南省总工会今天在海口召开了全省工会帮扶工作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推进会,把扎实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工作。
在会上,省总工会副主席揭晓强传达了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习总书记接见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时的讲话精神,即党中央对全国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亲切关怀、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揭晓强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与领会,增强做好工会帮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接着,揭晓强总结了2013年我省工会帮扶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就今后一个时期的帮扶重点工作做了安排,把扎实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作为首要工作,要求各级工会“把推动解决困难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会帮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省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副调研员骈卫滨对《海南省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办法》和《海南省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一期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
明天,省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管理员将会对前来参会的各级工会帮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主要讲解《帮扶资金使用与管理》一文以及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操作。
相关背景:
海南省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于今年10月26日启动,此后,参加活动的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国家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能获得该活动给予的适当补助。
凡海南省行政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办理退休手续,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在本人参加工会组织,自愿按规定交纳互助金的前提下,均可由本人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以团体形式参加。
第一期互助活动期限为3年,按每人150元的标准交纳互助金。职工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本单位工会可从工会经费中给予一定的帮助。今年11月上旬至明年1月为组织参加阶段,明年2月1日起,互助活动将转入互助金的申请与给付阶段。
具体补助标准可查询海南省总工会印发的《海南省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办法》及《海南省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一期实施细则》。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