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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金:不能愧对工会给我的荣誉

来源:中工网
2013-10-19 20:00

不能愧对工会给我的荣誉

——访工会十六大代表、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央金

央金,中国工会十六大代表、西藏恒沣律师事务所主任,曾荣获“首届全国十佳律师”、“首届全国十杰百优青年”、“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全国法学会先进个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多次被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她是西藏历史上的第一位女律师。2013年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三句话不离本行,是记者对央金代表的第一印象。将近半个小时的采访过程中,央金与记者聊得最多的,还是如何为职工维权的问题。“我们职工的维权意识真的是非常有待提高,别的不说,就算是硕士、博士这种高学历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未必会对每个合同条款都了如指掌,很多侵害自身权益的条款都不了解也发现不了,要想让职工学会维权,首先得树立维权意识。”

近几年来,全国各级工会积极推动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立法修法工作,通过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全面地反映了职工诉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有所收敛,但是,仍然有不少职工在维权的过程中,还是有不少困难。这些困难,央金代表不仅看在眼中,而且也有自己的看法。

央金代表认为,目前我们职工维权出现的问题,原因有三。首先是劳资地位不对等,资方处于强势地位,而职工的声音很弱,诉求不能够合理表达;二是传统观念的制约,不少职工觉得单位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有侵害,但毕竟还是给了自己工作机会,认为应该多付出献,少索取,不好意思提权益的问题;三是现实情况的制约,在就业的压力下,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机会不得不忍气吞声。“事实上,正是我们职工的委曲求全,纵容这些企业和管理者侵害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实,该维权的时候,我们的职工就应该理直气壮的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是中国工人的一笔宝贵财富。记者和央金代表聊起这个话题的时候,她也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她认为,只有在“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基础上,通过自己提高效率努力劳动取得的“劳模”称号才算是名副其实的。“吃苦耐劳,在自己的工作时间内,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超过了工作的时间,职工该维护的合法权益还是维护的。我们的职工,自愿的做出一些奉献,加班加点,这都是没有问题的。但这不能成为强加给职工的东西,受法律保护的职工合法权益是不容侵犯的。在我们这样一个法治的国家里用人单位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的职工也不能为了一个'劳模'的称号,纵容企业去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得来的'劳模'称号,得不偿失”。

虽然做律师26年,为职工解决的法律难题也不计其数,但央金代表并没有满足。谈起十六大之后的愿望,央金律师充满了向往:“做律师,做到我这个年龄,已经不再是生存的问题了,还有一份社会责任和义务,这也是我义不容辞的。工会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誉,授予我五一劳动奖章,这不仅仅是给我的荣誉和对我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我不能愧对工会给我的这样的荣誉和沉甸甸的担子。我一定要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和工会共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央金最后总结到。

责任编辑:王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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