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启动《绿色出租小汽车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
《工人日报》(2017年09月23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 通讯员曾天林)记者从广东深圳市交通运输委获悉,深圳正式启动工作。此次评估是该委首次对交通运输类的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所形成的评估报告将作为该规章修改或废止的重要参考。
据介绍,《管理规定》是调整经营区域在深圳市原特区外的绿色出租车的专门政府规章,该规章规定了绿色出租车的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制度,采用招标的方式投放运力,建立了经营者直接经营的模式,对车辆、驾驶员、乘坐行为等运营管理作了明确规定。《管理规定》实施以来,为深圳绿色出租车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出租车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技术变革带来的冲击等多方因素影响,绿色出租车行业发展遇到了新情况、新挑战。因此,需要通过立法后评估,对《管理规定》的实施绩效、立法内容、立法盲点、立法技术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形成评估报告,作为该规章修改或废止的重要参考。据悉,此次立法后评估将于年内完成,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将广泛征求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通过实地考察、专题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论证等方法,收集有关单位、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已经通过该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调查问卷,市民和出租车驾驶员均可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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