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三分之二消费者个人信息遭泄露
中消协:商业利益是窃取信息的最大驱动力,应尽快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约三分之二受访者2014年个人信息被泄露,8成受访者个人信息被泄露后受到骚扰,6成受访者认为服务商是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原因,7成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最大驱动力是商业利益……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来自于中消协今天发布的《2014年度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安全状况报告》。
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实施,其最大亮点之一就是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的保护。新消法第二十九条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专门规定,并在第五十条和第五十六条明确了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大量“个人基本信息”遭泄露
调查显示,个人信息遭受泄露的现象极为普遍,约三分之二受访者在过去一年内个人信息曾被泄露或窃取。而被泄露或窃取最多的个人信息是“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达到72.12%;其余依次是个人网络行为信息、个人设备信息、个人隐私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个人社会关系信息。
2014年12月,12306网站用户数据遭泄露,已经公开传播的数据涉及用户数达131653条;2014年11月,全国130万考研用户信息被网上叫卖,被叫卖的数据中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座机号码、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邮编、学校、报考专业等敏感信息;2014年3月,携程支付出现漏洞,导致大量用户信用卡信息泄露。
当个人信息被泄露或窃取后,8成受访者受到广告骚扰,有33.14%的受访者遭受过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服务商是信息泄露主渠道
调查显示,受访者人群认为“服务商未经本人同意,暗自收集个人信息”是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的最主要途径,占比达64.08%;选择“日常使用的网络服务系统存有漏洞,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占比58.72%;“服务商或不法分子故意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占比45.08%;“不法分子通过木马病毒、钓鱼网站等手段盗取、骗取个人信息”占比36.6%。
调查显示,很多消费者采取了诸如安装安全软件、不随便点击可疑链接、不浏览不正规网站等措施保护个人信息,但结果也不尽如人意。采取“不同账号设置不同的复杂密码”、“不轻易在公共场所连接WIFI”、“不随便在移动设备充电站充电”保护措施的受访者则相对较少,占比分别为35.67%、34.60%、20.47%。
消费者了解信息保护有关法律的现状并不理想,其中对相关法律了解较少和不知道的受访者占比分别为51.36%和14.52%。
调查还显示,维权难的最主要原因是:“调查取证难”,占76.51%;“赔偿数额、惩罚力度不足,即使维权成功,也不能遏制个人信息侵权行为”,占66.23%;“难以确定侵权人”,占61.35%。
商业利益是盗取信息主因
调查显示,选择“不法分子利益驱动,盗取或者售卖个人信息”的受访者占比最多,为73.25%;其余依次是“相关立法不完善,惩罚力度没有威慑力”,占比62.09%;“经营者为减少运营成本或者个人信息管理存在漏洞,未能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占比61.94%。
“2014年的各种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显示,网络针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窃取’、‘非法使用’的黑色产业链呈现出低成本、高技术、高回报的爆发性增长态势,已经从半公开化的纯攻击模式转化为敛财工具和商业竞争手段,消费者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经济损失数目惊人。” 中消协副秘书长刘敏表示。
应尽快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调查还表明,导致信息泄露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在我国并未有统一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制度,现有的相关法律规范比较分散凌乱,有必要尽快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由于我国并未有统一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制度,而且现实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面临防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众多难处,致使信息泄露问题愈演愈烈。”刘敏说,社会各界应关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通过不断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与执法,推动标准规制,严格行业自律,督促企业自觉,共同创造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网络新环境。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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