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工人日报》(2013年10月08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综合分析今年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重点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山东省再次提高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了解,调整后的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共分三档,分别为每人每月830元、780元和730元,比原标准平均增加100元,总体增幅达15%。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报讯 (记者丛民)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综合分析今年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重点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山东省再次提高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了解,调整后的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共分三档,分别为每人每月830元、780元和730元,比原标准平均增加100元,总体增幅达15%。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