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0年08月21日 星期一

环境保护部:泥石流灾区应避免次生环境污染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21日 003版)

本报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王冬梅)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近日组织制定了《洪水泥石流灾区淤泥清理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并印送甘肃、四川、陕西灾区,指导洪水泥石流灾区妥善处理清淤过程中的环境问题,避免次生环境污染,引导群众做好环境安全防范工作。

《要求》提出,泥石流灾区淤泥的清理、暂存和处置工作要以突出重点和分类管理为指导原则,要以保障灾区群众正常生活和防范次生环境污染为目的,选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人群聚居区和临时避难场所及其周边区域、矿山与尾矿库及其下游区域、工业企业和化工园区及其下游区域、医疗机构及其下游区域、核与辐射设施及其下游区域、环境应急监测数据异常区域、其他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淤泥清理工作。

《要求》规定,各类废物应尽可能分类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地质稳定,具有防雨、防晒、防渗、通风功能,远离火源、人群聚居区、临时避难场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并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转运前,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危险特性鉴别,以确定运输和最终处置技术方案,并交由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单独收集后剩下的淤泥,要根据当地实际条件选取合适的场所进行贮存或填埋处置,避免造成次生环境危害。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