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21日 003版)
本报讯 (记者蒙景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全省经济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变动情况,青海省政府日前决定第6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增幅高达28.8%。
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青海省这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是:西宁市和海东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调整为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6.3元调整为8.1元;海南、海北和黄南3个自治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590元调整为760元,小时最低工资由6.4元调整为8.2元;海西、果洛和玉树3个自治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7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6.5元调整为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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