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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7月28日 星期一

【新闻观察】迷失在奖与罚之间的秩序与文明

□石敬涛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28日 003版)

时下,一股处罚之风盛行湖南省株洲市街头,但是,行使处罚权的不是交警也不是城管队员,而是身穿“黄马甲”的市容环卫监督员——据7月26日《法制日报》,一名市容环卫监督员说:“我们的基本工资每月只有500元,收取的罚款有40%至50%的提成。”

显然,这又是一个引起争论的公共治理行为。除却这一公共治理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公众更想知道的是:这种手法果真能换来我们想要的秩序与文明吗?

不知从何时起,打着秩序和文明的旗号,一些地方的公共管理部门总有类似的冲动。比如,石家庄市开展了奖励不闯红灯活动,一共向184名“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和“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发放了现金奖励,总计9.2万元,它真能买来秩序与文明吗?其实,从许多市民的“失落”心情中,是不难得出答案的。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一些地方,一些基本的秩序与文明似乎越来越成为稀有物品。于是,公共管理部门想出各种手段,以道德问题法律化的“重典”来进行拯救。比如,此前北京推行的“有奖让座”和郑州的“不让座就罚款”,与石家庄的奖励不闯红灯,以及株洲的“黄衫军”罚款提成,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处。

无论是“红头文件”催生“以罚代管”,还是拿公共财政的钱买秩序和文明,其实都面临着合法性的质疑。以这样的手段去追求文明,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此外,公共管理部门“如饥似渴”所求的,到底是良好的公共秩序本身,还是诸如“国家卫生城市”之类的金字牌匾,以及牌匾所承载的诱人“政绩”?是公民道德和文明的提升,还是美轮美奂的“权力美学”?

可以肯定的是,似是而非的公共治理行为,无论是奖还是罚,都可能是一种缘木求鱼,得到的只是政绩,失去的是公民对于公权力的信仰。所谓的秩序与文明,只能是一句空话。

梁治平先生在《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一书中曾言:“过分地强调道德的重要性,而把它变得如同法律一样威严,不可侵犯,其结果是取消了道德,磨灭了人们的道德意识,把所谓德行变得徒具虚名。”而现在,满城尽是“黄衫军”,已经在事实上把道德自律变成了法律威严。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而国民的文明素养、公民的公共精神以及一个健康和谐的市民社会氛围,也不是“黄衫军”和9.2万元的公共财政所能培育的,它需构建一个多向度的规则和制度文明,而不能迷失在奖与罚的误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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