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
学生不满16岁禁骑电动车
《工人日报》(2010年03月25日 005版)
本报讯 (通讯员李承锦 记者肖树臣)3月12日,河南省焦作市交警支队和1800名小学生及其所在学校、家长签下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责任书要求,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则必须年满16周岁。
焦作市交警支队政委王业平说,为了确保中小学生出行安全,焦作市公安交警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发起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签订活动。据悉,该责任书对交警部门、学校、家长以及学生各方面的行为均作了详细的规定。
今后教师们会注意部分学生的“交通工具”。焦作市实验小学一教师对学生骑电动车设置年龄限制的做法表示赞同。他认为,学生们更要自觉,这不仅仅是履行责任的问题,更主要的是为他们自己的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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