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与三大石油公司
共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工人日报》(2010年03月25日 005版)
本报讯(记者郑耀辉 通讯员邓兆国)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北京签署了四方共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协议。这将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进一步突出石油石化特色,加强与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深层次合作,服务国家能源战略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赢得新的发展机遇。
按照四方共建协议,辽宁省支持该校根据国家石油石化工业发展建设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持和发挥办学特色和整体优势,对该校特色学科、专业、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培养人才等给予重点支持,加大专项经费投入,给予相关优惠政策,为学校发展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使该校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将充分发挥产业和资源优势,与该校加强在科研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深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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