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娃”外地上大学可在京贷款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06日 005版)
本报讯(记者于忠宁)8月3日,北京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启动。今年起,凡考入外地高校的京籍贫困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可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达14年。
据了解,以往高校的助学贷款因大学生毕业后流动性大、银行后续管理难度大,学生违约率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个别大学生恶意不还贷的现象,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则在身份认定、信用约束上,避免了大学生毕业后就失去联系。
北京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由市财政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银监局联合启动。按照规定,北京籍考入京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此贷款。每个学生每学年最高可申请6000元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4年。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付利息,不还本金,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本息。
此外,考入在京高校(含中央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仍然实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同一学年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不能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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