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要保障少占路、 少用油者少交钱
综合近日各媒体的报道,“马上开征燃油税”有以下两点已基本明确:一是燃油税即将开征,用以替代养路费等六项收费,但过路费、过桥费并不因此取消;二是通过加油站收取燃油税,税率将在油价的30%至50%之间。
这样的燃油税改革方案与不少人的预期相距甚远,充其量只能算作“半调子”燃油税改革。而现在最值得我们关注的是:30%至50%的税率是否正当合理?
我的看法是,燃油税改革不管如何改,都应当遵循一条基本原则——不增加公众的负担,不提高私家车车主的平均用车成本。换言之,相关部门不应该利用燃油税改革谋取更多利益。
我国即将开征的燃油税,其税率与其他国家没有可比性。近来不少人士谈及国外的燃油税率,比较低的如美国为30%,比较高的如日本达120%。言下之意,我国的燃油税率若定在30%至50%之间,算是很为百姓着想了。可美国、日本等国的燃油税,几乎是政府面向车辆征收的惟一税费,车主除了缴纳燃油税,不再交过路费、过桥费,甚至时时能享受到政府免费提供的路边停车位。
“多占路、多用油、多交钱”的税改目标,换种说法就是“少占路、少用油、少交钱”。普遍而言,那些主要用作上下班代步工具的私家车,基本是占路较少、用油较少的车辆。有专家算过一笔账:一辆每年行驶约2万公里、每百公里耗油约8升的私家小轿车,每年需缴燃油税约为2400元,而这辆车现在每年所缴养路费约为1440元——如果“少占路、少用油”的私家车都要比过去多交钱,那些“多占路、多用油”的车辆更不用说了,车主的平均负担将会因燃油税改革而变得更加沉重。
即将出台的燃油税改革,必然是纠葛各方利益的博弈。而燃油税的缴税主体之一——广大私家车主几乎没有机会参与协商。各方如何进行利益分配我们也许管不了,但各方博弈不要以牺牲这些人的利益为代价。如果燃油税改革以相关部门获取更大利益而告终,如果嚷嚷了14年的“费改税”最后变成了“费加税”,那么将无法让百姓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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