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AI技术深度融入职场,借助AI工具辅助办公已越来越常见。员工使用外部AI工具处理公司内部文件,是否违反企业保密规定?公司可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日前,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因AI辅助办公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明晰了合规使用AI辅助办公与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边界。
2024年7月,为优化工作流程、提升PPT制作及数据分析效率,在某公司担任法务的吴女士在公司领导推荐下,将自行整理加工后的公司稽核问题数据表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用于辅助办公。同年8月,该公司突然以吴女士“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解雇。
该公司称,吴女士身为法律合规部员工,签署过保密协议、参与过信息安全培训,负有高于普通员工的保密义务。而其将公司稽核类内部文件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平台会收集、留存用户数据用于模型迭代,存在信息泄露、被第三方窃取的重大风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吴女士认为公司解雇行为系违法,遂诉至法院。
对于该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吴女士使用第三方AI工具系经公司领导推荐,核心目的是辅助完成本职工作、优化工作成果,并无恶意窃取、泄露公司信息的主观故意。与此同时,案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未明确禁止员工使用第三方AI工具辅助办公、未针对AI办公场景出台专项合规规则、操作规范,且未针对AI工具使用开展任何专项培训。此外,该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吴女士上传至AI平台的文件属于法定或制度界定的核心保密信息,无法证实该行为造成了公司信息外泄、经济损失等实际危害后果。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判决撤销该公司向吴女士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判令公司向吴女士支付因违法解约产生的年终奖差额等。该判决已生效。
“员工合理使用AI提质增效不构成违规。”法官表示,职场中员工为提升工作效率,在无主观恶意、无实际泄密风险、未造成企业损失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第三方AI工具处理常规工作不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企业不得随意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官提示,面对AI办公常态化趋势,企业应摒弃“一刀切禁止”“事后追责”的管理模式,主动完善数字化办公合规体系。一是细化涉密信息清单,明确禁止录入、上传AI平台的核心数据、机密文件范围;二是制定AI工具使用管理办法,划定合规使用边界;三是常态化开展数字办公合规培训,明确员工权责与风险红线,从源头规避劳动争议与信息安全风险。(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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