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中工网评丨团建费从职工工资里扣,变相扣薪终将自食其果

来源:中工网
2026-08-14 17:25

网评长图

中工网评论员 郭振纲

据8月13日《工人日报》报道,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依法认定案涉公司以“团建公益金”名义每月扣发员工50元工资构成克扣工资,应向员工返还该部分被扣除的工资。记者采访发现,现实中,乐捐、对赌金、水电费均摊、团建公益金、工装磨损费等职场“隐形”扣薪五花八门。

公司以“团建公益金”名义扣发员工工资被起诉,这一个案揭开了职场“隐形”扣薪乱象的“冰山一角”。该案不仅提醒用人单位,不得将经营成本转嫁给劳动者,也昭示全社会,不能忽视侵害职工权益的职场“隐形”扣薪行为。

职场“隐形”扣薪,是对一些用人单位将本应由单位承担的支出变相转嫁给劳动者等行为的统称。近年来,逐渐增多的类似案例和有关调查报告均显示,一些地方、行业、企业的“隐形”扣薪行为不仅长期存在,而且有向“潜规则”演化的趋势。一些用人单位之所以采用“隐形”扣薪的方式组织团建,让员工承担这笔费用,有多方面原因。一是一些用人单位利用用工自主权强迫员工接受扣薪,员工出于保住工作岗位的考虑往往不敢公开质疑、说“不”;二是一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本身不合法,有关部门对其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仍不到位或者存在一定的“死角”;三是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偏低,即使个别员工起诉维权,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也远远小于其获得的收益。

这些“隐形”扣薪,不仅给劳动者造成了现实的经济损失,而且损害了公平、诚信的职场生态,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形成了反向作用。

遏制类似的职场“隐形”扣薪行为,一方面有关方面应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不仅要依法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给予相应的法律救济,而且要对违法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屡教不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提高其违法成本;另一方面,人民法院、人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对违法者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同时震慑更多的潜在违法者。

相关判决给更多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变着法的进行“隐形”扣薪,转嫁经营成本、侵害职工权益,绝不是长久之计,依法依规行使用工自主权,在保障职工权益上做加法,才能赢得可持续的发展。那些有益的、员工乐于接受的团建活动,应把相关费用放在合法的会计科目内,实现单位和员工双赢;那些没必要的、变相算计员工的乐捐、对赌金等强制员工“出资”的行为,还是早早放弃为好,别等来一纸法院判决、搞得人尽皆知,才悔不当初。

责任编辑:李靖

媒体矩阵


  • 全国总工会微信

  • 工人日报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 中工网微博
           

  • 中工网抖音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全国总工会
微信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