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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标识性概念的“法治自信”及其时代意蕴

来源:光明日报
2026-08-07 09:02

“法治自信”是新时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关键构成。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首次明确提出“要坚定法治自信”;2025年1月,在致信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时进一步强调,“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定法治自信”。这些重要论断,将法治的制度属性与自信的精神特质有机融合,升华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整体性确信,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已超越单纯治理范式的演进,实现了从制度构建向文化认同、从实践探索到精神信仰的深层跃升。深入阐释法治自信作为标识性概念的内在逻辑、丰富内涵与时代价值,对于凝聚全社会法治共识、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根基、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自信作为标识性概念的理论定位

社会思想植根于现实的物质生产与交往实践。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具有原创性和标识性的重大概念,“法治自信”不是单纯的理论思辨,而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直面时代课题、破解实践难题的科学论断。它扎根中国大地、回应中国之问,深刻把握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在机理,承载着鲜明的价值立场、独特的文明特质与高度的思想自觉。

法治自信集中体现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独有的价值立场与发展范式。法治与现代化相互作用、内在统一,中国式现代化必然内在包含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法治自信根植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生动实践,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价值导向。唯有让公平正义可触、可及、可评判,法治信仰才能在全社会真正生根。新中国成立七十余年来,我们党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这是我们坚定法治自信的最大底气。正是凭借这一深厚底气,我们成功摆脱了西方法治单向度演进与政府单一主导的路径依赖,探索形成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双向互动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范式,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法治自信构筑起独树一帜、具有中国气派的法治标识。美西方无视各国历史文化、社会制度等的客观差异,将“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包装成所谓“普世”范式,实则是维护资本利益的工具。与之截然不同,我们党领导人民立足中国实际,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自信鲜明宣示“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治模式”,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核心,以人民至上、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实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展现出区别于西方的独特文明特质与显著优势。这一自信指引我们从国情出发,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合理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法治自信彰显了中国法治从被动接轨到自主建构的思想自觉。近代以来,西方法治长期占据话语主导地位,将法治发展简单等同于“西方化”,垄断了法治的定义权、评判权与发展标准。近代中国被迫移植西方法律制度,长期处于被动追随的境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法治建设立足国情,探索自主发展道路。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秉持“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发展思路,遵循法治文明演进、法学知识生产与法治实践发展的客观规律,系统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通过总结提炼具有主体性、原创性与标识性的法治概念、观点及理论,打造融通中外的法治表达体系,我们摆脱了西方法治话语的束缚,在国际舞台上实现了从规则的被动接受者向全球法治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与重要贡献者的转变。法治自信正是对这一历史进程的深刻总结,集中体现了中国法治从被动追随到自主建构的思想觉醒,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念与自主意识。

法治自信的生成逻辑与科学方法

法治自信作为新时代中国法治领域的标识性概念,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坚持“两个结合”、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必然产物,体现为思想指引、文化滋养与实践检验三重逻辑的有机统一,具备坚实的理论根基、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实践支撑。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一个民族要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一刻不能没有思想指引。法治自信的理论本源,来自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真理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这一重要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与重点任务,构成了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的科学理论体系,为坚定法治自信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石。同时,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人类法治文明发展大势,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持续推动中国法治理论、制度与文化的创新发展,不断增强中国法治的理论说服力、制度生命力与文化感召力,为法治自信提供强大思想引领。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厚滋养。法治自信深深扎根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文明沃土。历史上,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博大精深的法律文化,蕴含着丰富的治理智慧与价值理念。我们党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大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比如,“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供历史镜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为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建设实践注入了传统力量;“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赋予深厚文化基因。这种对传统法律文化的转化与发展,绝非简单复刻,而是从中萃取精华、赋予时代内涵,从文明根脉上夯实法治自信的历史文化底气。

百余年来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实践是催生法治自信的客观基础。毛泽东同志指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法治自信不是抽象空泛的概念,而是根植于中国共产党百余年来法治建设接续探索的实践成就。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开启社会主义法制探索,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等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建立新型法律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新中国成立后,废除国民党旧法统,制定“五四宪法”,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百余年法治实践创造的辉煌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彰显的制度优势,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科学性与正确性,成为法治自信最为坚实的实践支撑。

法治自信的深刻内涵与实践价值

概念的提出与建构,绝非标新立异或随心所欲。法治自信凝练且鲜明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立自主、自尊自强的本质属性,内涵丰富、意蕴深远,既是对中国法治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全面认同,更是对内凝聚法治共识、回应时代命题,对外展现法治担当、参与全球治理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实践价值。

对“四个自信”在法治建设维度的全方位认同。法治自信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法治领域的具体展开与集中体现,构成了“四个自信”的法治维度。道路自信,在于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这条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从根本上确保我国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理论自信,源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科学性的坚定信念。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光辉典范,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理论,具有强大理论生命力与实践指导力。制度自信,彰显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充分信赖。制度稳则国家稳,只有持续推动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才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文化自信,植根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深度认同。文化是法治长效运行的内生动力,只有推动法治从刚性制度规范转化为全民内心认同,培育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才能为法治自信铸就最深厚、最持久的精神根基。

为更好回答“四个之问”凝聚法治精神动力。问题是时代的声音。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构成中国法治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的逻辑起点。坚定法治自信,要求我们以科学方法论直面挑战、回应现实。一是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难题,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之“矢”射新时代中国之“的”,深入研究和科学回答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法治理论与现实问题。二是着眼全球治理体系深度变革,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依托中国法治智慧和方案,积极参与破解全球治理赤字、信任赤字、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法治秩序。三是对标人民美好生活新诉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回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提出的时代课题,顺应法治发展规律,完善新兴领域立法,积极探索构建适应数智时代发展的法治秩序新形态,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向世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展现大国法治担当。法治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也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坚定法治自信,兼具对内自主建构、对外国际传播的双重使命。对内层面,立足中国法治实践,系统提炼本土经验,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彻底摆脱对西方法学范式的路径依赖,实现从域外法学理论引进到本土理论原创的根本性转变。对外层面,全面提升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能力,主动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生动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同时,以胸怀天下的姿态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国际法治规则制定,不断提升中国法治的国际话语权,在涉外法治斗争中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塑造法治大国、文明大国的良好国际形象。

(作者:周佑勇,系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陈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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