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评论员 罗筱晓
这两天,今麦郎“手打挂面”并非“手打”一事引发关注——该商品包装袋上的“手打”二字只是注册商标,挂面实为车间流水线生产。4月2日,该集团董事长回应,“手打”商标已注册20年,此后将停止生产所有带有这一商标的产品。
出了问题及时整改、叫停,值得肯定。不过网友似乎还有疑问,比如,这样的商标合法合规吗?怎么注册成功的?用了20年才被发现?
在商标上玩类似文字游戏的,市场上不止一家。某方便面的“多半”、某调味品的“0”、某洗发水的“3分钟奇迹”,这些乍一看像在描述产品特点的字眼,其实都是注册商标。“货不对板”的表述被发现并引起关注后,商家的解释也比较一致——这些词和产品分量、品质、功效并不挂钩,只是商标。这套路跟某个经典小品中的“海参炒面”(厨师叫“海参”)如出一辙。
商标自带产品宣传功能,企业围绕它下功夫、做文章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老是给人一种心机满满、套路深深的感觉,甚至故意误导消费者,恐怕是聪明用错了地方。真到被拆穿时,企业失去的不仅是销量、粉丝,还有多年积累的口碑及信任。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食品标识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这些规定应该落实。对“心机商标”,不能曝光了才停用或纠偏。一方面,商标审查部门应在其注册环节升级方法、技术,从源头上挡住有问题的商标进入市场;另一方面,对于典型的以商标误导消费者的案例,执法部门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进行处罚,遏制商家能“骗”多少是多少、能“骗”多久是多久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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