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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将直发个人

来源:北京日报
2026-01-04 08:27

北京日报讯(记者 柴嵘)自2026年1月31日起,符合申领条件的北京市企业参保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流)产后,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本人。

此前,北京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通常先发至参保单位账户,再转发至个人。调整后,企业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个人。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津贴发放方式不作调整。

市医保局介绍,在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引(流)产的企业参保女职工,与参保单位共同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确认后,即自动发起申领,无需再另行提交材料。申领后,参保单位可通过该平台跟踪进度,女职工可在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京通小程序、国家医保App等渠道查询办理状态。

市医保局要求,参保单位要全面细致核对参保女职工银行账户信息,确保生育津贴发放到位。发放到位前要做好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衔接工作,保障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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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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