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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娘家人”的温情和温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会履行基本职责的非凡成就

来源:中工网
2022-10-15 10:50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总工会及各级工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勇于担当作为,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在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履行基本职责,工会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

维权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取得突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满足广大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近年来,各级工会在全总党组、书记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观大势、谋全局,建机制、促创新,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维权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彰显。

强化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制度性保障不断健全。全国总工会推动并参与工会法的修改,积极参与民法典、职业教育法等多部与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各级工会围绕推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地、最低工资调整、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主动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工会建议、参与顶层设计和政策制定,推动党和国家及有关部委一系列政策文件密集出台,从源头上形成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制度性安排,一批热点、焦点、难点、堵点问题的解决取得突破性进展。

突出协商协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各级工会通过不同方式持续推动完善集体协商、企业民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推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和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健全完善工会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已形成覆盖31个省(区、市)、145个主要城市、2985家企业的工会劳动关系监测网络。加强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各级工会联合各级人社、企联、工商联,推动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培育壮大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组织开展城市工会集体协商竞赛,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集体协商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作用日益增强,工会组织的协调作用日益彰显。截至2021年底,全国报送人社部门备案的集体合同文本132万份,覆盖职工1.2亿人。

坚持守正创新,服务职工群众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创新推进工会就业服务工作,从现场招聘为主向线上线下同步招聘转变,从年初集中招聘向常态化多专场招聘转变,服务质量和成效不断提高。全国总工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就业服务,与人社部、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金秋招聘月”等活动。同时,指导各级工会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延伸服务链条,提升服务水平,重点做好转岗待岗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实现工会就业服务工作全年常态化开展,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10年来,累计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9万余场次,培训超过2000万人次,发放小额贷(借)款57亿元。大力推进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自2016年以来,在全国总工会统一部署下,各级工会持续巩固做好利用工会、行业协会、社会公益组织及爱心企业等各方资源,支持站点建设发展的工作模式。截至今年4月,全国已建站点近9.6万个,累计投入资金近11.67亿元。很多地方工会依托“小站点”构建“大服务”,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模式,让户外劳动者找得到、能进来,通过下沉服务,把每个站点建成关爱户外劳动者的暖心站,传播城市文明的接力站和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站。

扎实推进服务农民工工作,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全程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制定,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权益。《中华全国总工会农民工工作规划(2016—2020年)》圆满收官,被欠薪的农民工比重从2015年底的1%下降到2020年底的0.16%。自2017年起,全国总工会联合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持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累计组织律师志愿者5.7万人次编成2.1万支服务分队,服务农民工2900多万人次;开展实地公益法律服务活动7.3万场次、线上普法宣传活动0.9万场次,调处劳动争议案件14.1万件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万件次,援助农民工29万人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超过40亿元。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改善劳动者工作生活条件。各级工会监督用人单位落实相关规定,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提供必要防护用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等。2014年至2022年每年6月,全国总工会均下发通知对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进行部署。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等多种形式的“送清凉”活动,普及防暑降温相关法律法规,协调解决高温一线职工现实困难。

增强大局观念,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断彰显。各级工会权益保障部门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去年面对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收官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推动稳就业举措落实落地,开展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关心慰问一线防控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保障困难职工疫情期间基本生活,展现了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的强大力量与责任担当。

深化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深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工会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开展了一系列贴近职工、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防暑降温相关法律法规和个体防护措施、防护办法。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特别重大事故及职业危害事件调查处理等,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日益突出的作用。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密切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研究报告并提交立法机关,积极推动解决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用劳动保障法律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政策依据。

高度重视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建会入会和权益维护工作。早在2015年,就以物流(快递)业等为重点开展了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取得了积极效果。2018年以来,全国总工会持续在全国开展货车司机、快递员、网约送餐员等八大群体入会工作。2021年,进一步推动货车司机、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大力推行“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模式,系统推进工作。紧盯头部企业,将货运、快递、网约车、外卖配送等4个重点行业头部平台企业作为建会入会重点,各级工会联动,集中推动美团、滴滴、京东等一系列知名度高、影响力大、有代表性的12家头部平台企业率先实现建会突破。开展重点群体入会项目制建设,做实做强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在江苏、安徽开展货车司机网上入会试点工作,示范带动各地掀起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的高潮。持续推动2021年度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建会,目前已有86家互联网百强企业建会实现突破。2021年全国新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超过350万人。

推动平台企业依法规范用工,配合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2021年以来,为切实有效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各级工会以快递、外卖行业为重点,就配送单价、薪酬结构、劳动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培育了福建三明快递、安徽蚌埠外卖等一批行业集体协商典型案例。同时,推动头部平台企业加强协商机制建设,北京市总工会指导京东集团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京东物流集体合同》,明确快递员、分拣员等岗位最低工资标准、保险福利、绩效提成、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覆盖了全国近30万员工。上海市总工会组织外卖代表与“饿了么”平台,围绕外卖员的劳动报酬、算法优化、劳动保护、职业发展、关心关爱、争议处理等6个方面10项内容开展协商,签订了协议,并向社会进行公布,覆盖上海全市“饿了么”平台骑手。开展“工会进万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服务月”活动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职工生活品质不断提升。扎实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金秋助学、阳光就业、职工医疗互助、工会法律援助等工作,建设全国职工服务平台,拓展“互联网+”服务。逐步形成送温暖、金秋助学、农民工平安返乡等工会品牌,构建起常态化梯度帮扶长效机制。10年来,筹集送温暖资金429.82亿元,走访企业188.21万家,慰问一线职工和困难职工9060.75万人次。深入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为不同群体女职工提供细致精准的维权关爱服务。推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加快构建以普惠性服务和精准帮扶为重点的工会服务职工体系,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有力有效,城市困难职工如期同步迈入小康

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目标任务。

解困脱困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全国总工会制定建档立卡、认定标准、解困脱困标准、家庭状况核查、信息化管理等10个方面标准和流程,针对收入低、患病、失业、子女上学、受灾等五类困难职工群体,分别制定帮扶路径,严格脱困程序,杜绝“假脱困”和“数字脱困”。

坚持建章立制,建立工会参与政府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与政府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建立重大疾病、事故、意外致困职工专项帮扶制度,完善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监测预警机制、预防返困致困帮扶机制。

健全解困脱困考核评估制度,2020年,全国总工会及各省级工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成效评估,共深入31万余户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做到以评促效、以评促建。截至2020年底,全国31个省级总工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已全部完成解困脱困目标任务,工会建档立卡的549.87万户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全部解困脱困,其中480.58万户、涉及家庭人口1301万人实现根本脱困,63.95万户因精准识别、农民工返乡等因素退出档案,5.34万户重病、残疾困难职工家庭纳入政府兜底保障和工会常态化帮扶,解困脱困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全体职工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从2021年起设立解困脱困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各项帮扶政策力度不减、措施不变,重点完善医疗、教育、就业等帮扶措施,让解困脱困的基础更加稳固。健全防止返困动态监测机制,重点对易返困职工家庭实施常态化监测。对有返困风险的职工家庭,及时制定精准帮扶措施。

困难职工帮扶体系有效构建。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均制定了详细工作规划。统筹发挥全国3361个县级以上帮扶中心和16万个基层帮扶站点的作用,2015年以来,各级各方面共投入帮扶资金206.8亿元,其中工会经费投入45.8亿元,募集社会捐助资金7.8亿元,使帮扶标准从2015年每户每年808元逐步提高到2020年底的9800元,开展专项帮扶2789万人次。根据2020年12月全国总工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3.2万户困难职工家庭开展的入户调查显示,困难职工家庭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长了19.6%,认为工会帮扶工作提升了自家生活水平的职工高达96.4%,99%的困难职工对工会帮扶工作表示满意。

29个省级、411个地市级、2501个区县级党委和政府出台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实施意见,积极参与政府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工会协同政府出台和落实帮扶困难职工的就业创业、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政策100余项;构建起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待遇等6条保障线;有697.93万人次党政工领导干部与1202.2万户次困难职工家庭实现结对帮扶;通过就业创业帮助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122万户,通过教育帮扶政策帮助41万名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并就业。

定点扶贫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聚焦定点扶贫县,近5年来,全国总工会直接投入帮扶资金5368万元,引进资金物资1628万元,组织实施300多个扶贫项目,惠及5万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国总工会定点扶贫的山西省和顺县与壶关县分别于2018年、2019年实现脱贫摘帽。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进,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保持稳定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持续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积极参与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围绕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集体协商、社会救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等,加强调研,提出意见,推动完善政策,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劳动用工监督评估等做法,推动各地工会建立健全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全面提升监督实效。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等,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质效评估体系,建立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举办城市工会集体协商竞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和法律援助工作。推动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完善集体协商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人社+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为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作出积极贡献。建立工会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网络,开展专项排查化解行动和劳动关系状况综合评估。成立全国总工会工会理论和劳动关系智库。联合命名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职工队伍团结统一的基础更加稳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把落实“五个坚决”要求制度化并形成长效机制,牵头建立部委协同工作机制。发挥部委协同机制和全国总工会平安中国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推进工会维护劳动领域安全稳定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长效机制,做好职工队伍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化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梳理排查、突发事件引导处置,牢牢掌握劳动领域意识形态斗争主导权。

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的能力水平有力提升。加强工会维护劳动领域安全稳定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工会对劳动领域社会组织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工作,形成党委全面领导、政府重视支持、工会联系引导、各方密切协作、社会组织专业服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建设全国工会社会组织工作信息平台,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健全完善工会信访治理体系,建好全国工会信访工作信息平台,构建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网上信访工作机制。

(作者:姜永新)

(原载《中国工运》杂志2022年第10期)

责任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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