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记者 徐恬恬
维权,一直是被职工和工会干部提及频率最高的词汇;维权,无疑是代表之议的关键词汇之一 。
在工会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工会工作十年经验里清楚地指明:十年来,各级工会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确立“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全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十年,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微小一滴水;十年,为广大职工维护合法权益,工会一直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寻求突破;十年,融进了中国工会维权工作的艰辛与甘苦、创新与辉煌;有困难找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会干部是职工的娘家人……十年来,这些温暖的口号融入了职工的诉求,都浓缩在“维权”这两个沉甸甸的字眼里。
集结号——切实维权有作为
2001年,修改后的《工会法》中,清楚地阐述了工会的维权意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维权是工会基本职责,是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吹响了工会维权嘹亮的“集结号”!实现了工会维权工作的崭新飞跃!
接着,“组织起来,切实维权”、“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要维权找工会”等口号被一一叫响,这是“集结号”的主音。
中国工会十四大以来,各级工会紧紧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强化源头管理,健全维权机制,工会维权工作不断得到创新发展: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等有效措施的实施,切实加大对企业欠薪行为的处罚力度。仅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就为150万名职工追回被拖欠工资73.29亿元,其中为136万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69.45亿元。
女职工维权——十年来,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共参与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生育保险办法》等1663部次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组织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女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多项专题调研;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专项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进一步提高,截至2012年9月,全国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数达105.1万份,覆盖率达90%以上,加大了对女职工特殊利益的保护力度。
维权专项行动——五年来,全国各级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企业用工管理、社保缴费、工资拖欠、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维权专项行动。对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进行调查研究,推动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参与处理了山西省“黑砖窑”、麦当劳、肯德基非法使用童工等重大个案。
对于“组织起来,切实维权”,中国工会十六大基层代表、湖北襄阳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章杰深有感触。“工会组织只有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始终站在维权维稳第一线,才能妥善协调职工队伍内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广大职工满意。”
主旋律——工资共决保双赢
工资收入一向是职工权益最核心的部分。中国工会十六大报告指出,“有效深化维权帮扶工作中,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过去五年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动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成为工会维权保障工作的主旋律。
现如今,劳资矛盾多发高发的现实态势,使得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角色更加凸显。工资集体协商,已被证明是缓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一条重要途径,而一些基层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强力推进,已率先尝试探索劳动者工资共决机制。
如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会十六大代表郑启和对此更有发言权,郑启和是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几年时间里,郑启和代表职工与日方公司的工资共决谈判都获得了成功。郑启和如今已练就了一身“谈判本领”。“不疾不徐、循序渐进,重要的是解决实际问题”。郑启和说,“维护好职工权益,工会组织始终站到职工一边。在企业里,实行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权益好的办法之一,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权益就得到保护,相反职工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毫无疑问,集体协商、工资共决,成了纾解劳资矛盾的“制度通道”,而搭建“制度通道”的就是广大基层与企业的工会干部。
据悉,目前,全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已达324万家,覆盖职工1.5亿人,切实提高了职工收入水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快节奏——法规法律作保障
集结号已经吹响,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法律护航。
全国工会组织参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制订,通过渐进的立法程序,有计划分步骤地在法律层面对维权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年来,工会重点参与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数十部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制定和修改。
五年中,地方工会参与制定的地方性劳动法规1261件。
科学严谨的法律法规护航下,切实维权的“集结号”节奏分明、节拍强劲!
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有法可依、认真履行。
各级工会先后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及其专委会对《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开展执法检查、视察活动。
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77.8万个,共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185.9万人。
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工作者一方面依据法律法规,切实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努力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将全面提高职工素质,让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武装职工群众,作为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落脚点。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此,工会十六大代表、青海油田工会主席党玉琪深有体会。他告诉记者,让职工学法懂法,提高职工的维权意识对于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长远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此,青海油田公司工会聘请了法律顾问,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做好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和诉求咨询工作。同时,根据新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作《职工维权百事通》,发放给公司员工,人手一册,提高了员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
大合唱——“娘家”真情暖职工
工会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必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把竭诚服务职工、发展职工利益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增进广大职工的福祉,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易。
工会十六大代表,湖北黄石总工会保障部副部长、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的创始人潘兰英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工会是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
这句话,不仅是说说而已,而是一件件的落实在了行动上。
2005年,“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正式开通,成为了湖北黄石市职工维权的窗口。职工利益无小事,职工的每一个诉求,都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8年来,正是脚踏实地切实为职工维权,为职工办好事、解难事,潘兰英赢得了职工群众的信任,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困难职工贴心人”,并荣获了全国模范工会干部、全国劳模等荣誉称号。8年来,潘兰英维权热线共受理职工来电、来访、来信8046多件,为5135名职工追讨工资、解决社保金等4669多万元。
像潘兰英这样的一心一意为职工鼓与呼的基层工会干部还有很多很多。他们从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当好“娘家人”、干好“娘家活”、管好“娘家事”,一起唱响了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大合唱。
切实为职工维权,这样一份从高层贯穿至基层的坚定决心,让职工维权之路越走越宽,用工会十六大代表、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杨芬的一句话说:“为职工维权,工会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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