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引题)
省高院驻省工商联法律服务站成立(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旭 通讯员严怡娜)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驻辽宁省工商联法律服务站正式揭牌。这是辽宁高院与省工商联联合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又一有力举措,通过为辽宁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提供法律法规政策的解释咨询、开展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据了解,法律服务站设在省工商联,非省法院派出机构,不履行执法办案职能。开展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开展“法官进商会、进企业”等活动,深入商会和企业,就民营经济领域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走访调研,听取市场主体关于法治需求、意见建议和普遍性的问题,提高省法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指导省工商联法律服务部门依法高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服务站原则上每月定期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服务,因特殊情况或者工作需要,可以适当调整服务频次。对于市场主体提出的法律服务内容涉及实体案件办理、矛盾纠纷调处、涉营商环境投诉等不属于法律服务站工作职责范围的事项,由省工商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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