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发布提示
身体不适时切勿冒险驾车
公安部交管局近日披露,今年以来,多地接连发生因驾驶人突发疾病导致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提示广大驾驶人不要带病开车。
一起案例显示,3月23日14时许,张某某驾驶一辆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4人),行驶至辽宁省大连市境内沈海高速285公里加600米处时,车辆突然向右偏移,撞破路侧护栏后冲出路外,造成车上4人死亡。经查,张某某突发心脏疾病失去意识导致车辆失控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驾驶人驾车过程中突发疾病,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6月2日10时8分许,张某某驾驶一辆大客车(无乘客),行驶至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迎江路与龙潭路交叉口时车辆失控,先后与对向一辆电动三轮车、一辆电动自行车,以及停放在路边的多辆机动车碰撞,最后与一辆公交车迎面相撞,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经查,张某某突发脑梗失去意识导致车辆失控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另一起案例中,6月29日23时42分许,王某某驾驶一辆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2人),行驶至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与犀安路交叉口时,与路口等待绿灯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随后小客车仰翻并撞击高铁桥墩,造成电动自行车上2人和小轿车上1人死亡。经查,王某某突发癫痫病失去意识导致车辆失控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根据法律规定,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已经取得驾驶证,但身体条件发生变化,具有上述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并应及时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警方提示驾驶人,在驾车前要充分评估自身的身体状况,出现头晕、心慌等身体不适时,切勿冒险驾车,特别是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基础疾病的,在出行前要高度关注自身身体状况,避免在身体不适情况下驾车。因病服用易引发嗜睡、反应迟钝等副作用的药物的,也要避免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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