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的谋生路
《工人日报》(2026年05月30日 04版)

5月2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7岁的环卫工人林国莲正在保洁作业。本报通讯员 耿玉和 摄

5月29日清晨,北京通州区马驹桥镇的漷马路旧线与兴华中街的十字路口,一位女性超龄劳动者在马路边与同伴交流。本报记者 王伟伟 摄

2024年12月1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屯头村一家宫灯厂内,一位超龄劳动者正在制作宫灯。本报通讯员 杨磊涛 摄

2025年9月2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箭道街公厕,超龄劳动者孙艳群正在打扫卫生。本报通讯员 赵松 摄

5月29日,北京通州区马驹桥镇的漷马路旧线与兴华中街的十字路口,在马路边趴活儿的超龄劳动者。本报记者 王伟伟 摄

2025年2月14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零工市场,求职者在排队应聘。本报通讯员 胡肖飞 摄
年龄超法定退休年龄,仍奔走在务工一线,不少超龄劳动者深陷超龄无人要、劳动无合同、社保无保障的现实困境。随着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推进,超龄劳动者群体规模将持续扩大,他们的就业权益保障愈发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议题。
5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对外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作为国内首部专门针对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规章,它填补了现有劳动保障体系的空白,对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核心权益作出明确规范,以法治护航奔波谋生的超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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