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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6年05月08日 06版)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徐智强(户籍住址浙江省瑞安市潘岱街道前岸村):本院受理原告陈凤娥与被告徐智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1121民初1887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案于2026年8月12日15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4民初4111号

洪增亮:本院受理原告王文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0291民初7418号

石家庄登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石家庄登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离开原址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补充证据材料(证据一:系统截图、人员部门岗位表;证据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质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2877号

瑞安市本山烤肉店(个人独资)、梅振山:原告解海峰与被告瑞安市本山烤肉店(个人独资)、梅振山劳动争议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22877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420元(原告已支付),由被告瑞安市本山烤肉店(个人独资)、梅振山负担(受理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公告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本公告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2878号

瑞安市本山烤肉店(个人独资)、梅振山:原告郭建徽与被告瑞安市本山烤肉店(个人独资)、梅振山劳动争议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22878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420元(原告已支付),由被告瑞安市本山烤肉店(个人独资)、梅振山负担(受理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公告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本公告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黄氏兰:本院受理的原告瑞安市华里鞋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氏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0381民初187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8803号

许美珍:本院受理原告孙克勤诉洪康华、许美珍、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定书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孙克勤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孙克勤负担。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雪芳: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林波洁具厂与被告胡雪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3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正平:本院受理原告陈树亭诉被告王正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149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丽君: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林时福服装店与被告李丽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8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张燕,因你非医师行医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大卫医罚[2026]0014号)和《北京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不服处罚决定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停止执行处罚决定。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苏卓越,因你非医师行医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大卫医罚[2026]0017号)和《北京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不服处罚决定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停止执行处罚决定。

鲁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烟台三良制冷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马仲本诉你(单位)烟台三良制冷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鲁劳人仲案字〔2026〕56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16日9时30分在鲁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鲁甸县人社局二楼仲裁院)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杭州金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机关向你(单位)送达《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西人社罚罚决字〔2025〕第000040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缴纳罚款贰仟元及加处罚款贰仟元共计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个人)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社会团体法人注销公告

安福武功山旅游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60829MJD13057XA)经理事会决议注销登记证书,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复同意,拟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天内到我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879698996

安福武功山旅游协会清算组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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