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豫0402民初5875号
刘庆丰:本院受理原告王丽娜诉被告刘庆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豫0402民初58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梓砼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6年4月9日10时30分开庭审理廖引汉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西咸劳人仲案字〔2025〕第2471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应到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西,电话:029-33310829。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
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宁华军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宁华军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认定为工伤。经多方联系无果,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5〕5094772号),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尽快前来我局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科(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府西一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一楼3104)签收该文件,否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花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承德县益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委于2025年9月8日受理围劳人仲案【2025】第165号申请人曲成军、胡文学、范宝奇等12人与中建八局总承包建设有限公司、承德新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德普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德县益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向你公司注册地送达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申请人拖欠工资127740.00元。本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如不服本裁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送达公告
无锡上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徐大伟(身份证号:41102319******1013)于2025年12月15日向我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5年12月15日受理,并制作编号S112011220251184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请自收到《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编号为S112011220251184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安徽戴氏路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袁中华与安徽戴氏路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待遇争议一案(临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1020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定于2026年4月23日8时30分在临沂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西仲裁庭,办公电话:0539-8388815)开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临沂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名文化艺术巡展拍卖活动公告
由中国地名协会、中国艺术品交易协会联合主办,北京华夏壹号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于2025年12月25日-26日于北京雁栖湖国际会议中心举办地名文化艺术品展览及拍卖。参加拍卖活动需要提前办理号牌手续,保证金10万起,验资证明10万起。诚邀各界藏家与爱好者莅临参与。联系电话:15311448449
注销公告
滨州市滨城区磐石公益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71602MJF005545J),决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与我单位有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进行申报确认。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新华
联系电话:13562349708
清算组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渤海十六路东南角太平洋保险五楼505室
滨州市滨城区磐石公益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21482号
朱江:本院受理王维浦诉被告朱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2026年2月26日9时在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芜湖市镜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市新海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刘朝辉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芜湖市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2室)领取裁决书([2025]镜劳人仲第443号),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云南浊郎劳务分包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日下午15时左右,王修元在盐津县柿子镇石简槽磨芋凼沟挡土墙工地处上班,进行外墙支模作业过程中不慎从挡墙上摔倒导致受伤。2025年7月28日,王修元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办审查符合工伤认定受理条件,同年8月11日予以受理。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你公司发出《用人单位举证通知书》,因无法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该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你公司认为王修元受伤不是工伤,请于公示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工伤认定办公室提供王修元受伤不属工伤的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视为你公司承担举证不力后果,届时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社会团体法人注销公告
安福县福文化研究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60829MJD130385M)经理事会决议注销登记证书,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复同意,拟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李武生、刘云根、王炳良、朱珊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天内到我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朱珊
联系电话:0796-7622149
安福县福文化研究会清算组
以下证件挂失
李琴遗失身份证,证号:3604251991****1149,声明作废。
安福县山地矿业有限公司遗失斯文法人章,编号:3608291001254,声明作废。
胡秋苟遗失坐落在吉水县水田乡孔家巷村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赣(2020)吉水县不动产权第0049831号,房屋建筑面积:128.62平方米,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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