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上海建立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
《工人日报》(2018年04月13日 06版)
据新华社电 (记者吴振东 仇逸)近日,上海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引导机制,引导促进高校精准合理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建立保障机制,促使学生选考情况与国家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相统一。
意见明确,建立引导机制,引导在沪招生院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对于确需物理学科基础的理工类专业,在沪招生院校须体现引导考生选考物理科目的明确要求。调整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由在沪招生院校提出,经上海市教委认可备案后,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为使学生选学选考情况与国家专业人才选拔培养需求更加匹配,意见明确,建立选考科目保障机制作为“调节杠杆”。基本规则是:当特定选考科目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当特定选考科目考试赋分人数多于保障基数时,以实际参加该选考科目考试的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确定。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实际情况,目前先建立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自2018年高考招生录取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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