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三中院、中国互金协会等通报称
进入诉讼阶段的P2P平台违规操作普遍
《工人日报》(2017年12月19日 04版)
本报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杨召奎)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三中院、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三家单位联合举办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北京市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受理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2万余件,当前进入诉讼阶段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普遍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
具体表现为:一是平台归集出借人资金,形成资金池。有的平台采取“多对多”的方式对出借人和借款人进行匹配,即每一借款人收到的资金来源于多个出借人,每一出借人的资金匹配多个借款人,借贷双方彼此都不清楚对方的信息,平台相对于双方都是一个“黑箱”。
二是平台提供担保,并承诺保本付息。为吸引客户,平台往往向出借人承诺保本付息,实际系刚性兑付,为当前的监管规定所禁止。
三是借款人资金使用成本过高。实践中,在出借人、平台、借款人三方之间,基于不同的协议往往存在多种费用。对于借款人而言,虽然每项费用或者利息并不违规,但各项息费加起来超过民间借贷利息保护上限24%的情形十分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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