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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11月03日 星期一

工商总局要求加强“双11”监管

商家不得先涨价再打折

《工人日报》(2017年11月03日 04版)

本报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杨召奎)记者今天从工商总局获悉,为净化“双11”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网购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工商总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做好监测监管工作,提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提前采取行政告诫、联合座谈约谈、发布典型案例、加强警示宣传、强化监测监管等方式,督促指导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做到“七不得”,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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