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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7月04日 星期一

福州

【信息速递】高校毕业生创业可获补贴

《工人日报》(2017年07月04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福州市日前下发通知,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可获5000元创业补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可领取基本生活补助。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纳税所在地县(市)区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每年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出100个省级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3万元至10万元资金扶持。对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由财政部门按照该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根据留用人数,按该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发放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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