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初审
取消强制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工人日报》(2017年04月25日 03版)
本报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张伟杰)标准化法修订草案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范围严格限定为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取消强制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完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机制。
现行标准化法自1989年施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对标准化建设要求的不断提高,标准化法所确立的标准体系和有的管理措施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存在着标准范围过窄,强制性标准制定主体分散、范围过宽、内容交叉重复矛盾,标准体系不够合理,标准化工作体制不完善等问题。近些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议案,要求修改完善标准化法。为此,国务院建议对标准化法进行修改,拟定了标准化法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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