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干事创业 主动展现作为
兰海燕
《工人日报》(2017年03月31日 07版)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近期,多地积极探索“容错机制”,明确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可以容错免责的情形,这对持续推进改革深化,无疑会起到促进作用。
当前,改革开放到了一个新的重要关头,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一点都不亚于三十多年前。如何提供制度保障,营造“敢闯敢试”的改革氛围?“容错机制”扫清了干事创业者的改革顾虑,增进了其责任担当。
在推出“容错机制”的同时,人们必须明白,它绝不纵容干部随意胡来。“出于公心”“尽职尽责”成为“客观上难以预见”情形免责的“前置条件”,而“按程序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规定,也避免了“一言堂”。
“容错机制”进一步为敢担当的干部创造了制度环境,也给一些对工作畏首畏尾、消极懈怠,甚至不为的官员“断了退路”、敲响了警钟。当下,一些干部不思迎难而上,而是只想做“太平官”,为了不出错,干脆不干事,因为“怕出事”而懒政怠政,导致改革措施难以落地。在新的形势下,我们既要坚决反对和纠正“从严治党导致为官不为、强力反腐影响经济发展”的错误论调,将整治为官不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要鼓励各级干部敢想敢干、敢闯敢试,主动作为。
最近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强调,“只要符合党中央要求、符合基层实际、符合群众需求,就要坚决改、大胆改。”“对责任不到位、不担当、敷衍塞责、延误改革的,要严肃问责。”相信随着中央要求的全面落实、随着“容错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敢于担当、亲力亲为将成为风气,在把责任一级一级压下去中形成改革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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