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桓台建成12处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室
提高价格维权效能解民忧
《工人日报》(2017年03月30日 04版)
本报讯 近日,金某和周某因车辆玻璃破碎及维修费用引起价格争议,向山东桓台县价格认证中心提出调解处理请求。在对争议事项进行详细调查,并听取双方反映的情况后,桓台县价格认证中心依据有关规定,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协调,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周某赔偿金某修车费1.5万元,双方不再有其他任何要求。
2016年以来,桓台县物价局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价格调处机制,全县共建成12处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室。据悉,该项工作的开展,不但为司法部门减少了工作成本,而且为当事人减少了诉讼费用,得到了调解双方的交口称赞。
桓台县物价局局长刘爱武表示,下一步,将在各领域建好价格调解室的基础上,建立价格争议调处专家库,全面提升化解各类价格矛盾纠纷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张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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