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发文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试点
试点地区将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工人日报》(2017年02月09日 04版)
本报北京2月8日电 (记者杜鑫)记者今天从国土资源部获悉,该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明确,到2018年年底,在试点地区建立符合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要求,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级市场,市场规则基本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据悉,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近30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入,土地二级市场运行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步凸显,交易规则不健全,政府的服务和监管不完善,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平台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存量土地资源的盘活利用,难以满足新型城镇化和经济转型发展需要。
对此,《方案》围绕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重点对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并交易的情况,提出五项试点任务。
其中,在完善交易机制方面,《方案》规定在继续执行现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或重申交易条件等要求。在土地转让方面,明确了土地转让形式及不同权能的转让条件,将各类直接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都视为土地转让。在土地出租方面,针对划拨土地出租长期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重点加强管理。在土地抵押方面,提出放宽对抵押权人的限制,明确自然人、企业均可作为抵押权人办理抵押手续。
据悉,试点地区涉及30个省(区、市)的34个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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