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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8月10日 星期一

“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3种方式并存

山东莱芜出台差别化工业用地制度

《工人日报》(2016年08月10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莱芜市出台《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改革意见》。意见提出:设立“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3种方式并存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这一新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将大大降低企业的用地成本,增加企业流动资金,实现企业转型发展。 

据莱芜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莱芜市与其他地方一样,长期以来,工业用地采用的是单一出让模式,即一次性将5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用地单位。土地出让后,政府在出让期内对土地缺乏掌控能力,一旦形成低效闲置土地,则处置难度大、成本高,影响土地利用效率。而对于企业而言,由于取得土地成本高,造成资金周转困难,不利于项目启动和企业长远发展。

此次莱芜市出台差别化工业用地供应制度,解决了这两个难题。其核心是,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合理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年期。设立“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3种方式并存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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