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儿童专职干事,无儿童活动场所,无儿童工作经费
基层儿童福利服务有待完善
专家建议,在村一级设立专人负责儿童保护工作
本报讯(记者郑莉)5月31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发布了我国首个儿童政策进步指数。报告显示,2000年至2010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长205%,达到6100万人。
与各项政策相继出台、主要指标出现明显进步相对应的是,我国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仍然面临紧迫挑战。相关调查显示,2006年至2015年,关于留守儿童的舆情事件共计239起,主要包括留守儿童自杀、犯罪、非正常伤害与意外死亡等问题。特别是2010年之后,进入留守儿童事件的高发期。
“家庭对留守儿童的保护存在缺失。”有关专家指出,留守儿童自杀和犯罪等现象与长期得不到父母关爱、监护人教育观念落后、与家人缺少交流以及家庭贫困有关,这些因素促使留守儿童心理出现异样。
与此同时,我国基层儿童福利服务支撑系统依然薄弱。《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6》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拥有未成年人保护中心345个,难以满足上千万儿童的现实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留守儿童已成为政府政策保护的重要群体。今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首次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进行重大制度安排。随后,27个中央部门组建了留守儿童问题部际联席会议,民政部也成立了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
对此,儿童政策进步指数报告预测,地方对于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儿童救助保护和监护的政策干预力度将加大。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份出台了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仅贵州就建设了2600多个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
“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多数地方村级无儿童专职干事、无儿童活动场所、无儿童工作经费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有关负责人认为,应强化村级儿童福利服务能力建设,解决基层儿童福利服务递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儿童政策进步指数报告建议,在村一级设立专人负责儿童保护工作,负责监测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身心健康等情况,并进行定期摸底排查、建立基础档案,帮助留守儿童解决上户口、上学、看病等问题。同时,将“在每个行政村建立儿童活动场所”纳入国家规划,保障留守儿童得到必要照顾。
“应尽量建立健康完整的成长教育环境,而不是简单地将孩子放在祖父母家中。”有关专家认为,父母们应承担起主体监护与教育责任,在工作之余多关心孩子的学习成长情况和心理变化,多回家探望,形成心灵沟通,这才是真正有利于留守儿童发展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