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6年05月14日 星期一

“闭门会议”开门迎客 控辩双方当面沟通

浙江首邀律师成检委会“座上宾”

《工人日报》(2016年05月14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邹倜然 通讯员刘波 金慧萍)“叫我去参加检委会,我感到非常意外。”5月7日,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心中依旧难掩激动。两天前,她作为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参加检察委员会。在会上,检委会委员与她面对面沟通,仔细听取她的辩护意见。这也是浙江省检察机关首次邀请律师列席检委会听取辩护意见。

据了解,检察院检委会是检察机关的最高权力机构,通常的重大案件、疑难案件或者分歧比较大的案件才会上会讨论,涉及案件的定性等问题更会显得“封闭且神秘”。此前,辩方缺席,成为检委会、审委会模式被诟病的原因之一。

今年5月,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在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同时,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还向检察官提出了无罪辩护的意见。为更好地查清事实,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城区检察院决定邀请被害人与嫌疑人双方的代理律师列席检委会,由检察长与8名检委会委员直接听取律师意见。

5月5日,这一场特别的检委会在下城区检察院举行。在承办检察官向检委会汇报完案情后,受邀到场的陈诚向全体检委会成员提出了自己的辩护意见并说明了理由。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代理律师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但也向检委会提交了详细的书面代理意见。检委会委员仔细听取了律师意见,并根据承办人的汇报和两位代理律师的意见,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这是陈诚执业以来第一次参加检委会,与检委会委员面对面进行交流,让她感到既忐忑又意外。陈诚认为,检委会听取代理律师意见,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律师的充分尊重、对案件的高度负责,她对检察机关客观公正审查案件充满了信心。

下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光表示,邀请律师列席检委会是一个尝试,成熟之后将逐步推行。对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律师做无罪辩护等案件,将考虑把律师请到检委会上来。

浙江大学法学教授、浙江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翁国民认为,检察官和律师共同承担着发现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责任,只有彼此尊重和良性互动,才能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平正义。推行检委会听取律师意见制度,既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又提高了诉讼的合理性,是一种双赢的智慧。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