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
青海20项金融举措支持供给侧改革
《工人日报》(2016年05月12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省金融办等9部门《关于金融支持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支持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
根据《意见》,青海将建立企业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引导金融机构推广利用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支付结算、仓单订单、股权质押等方式提供企业贷款。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私募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切实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银企合作信息共享机制,科学运用征信数据,开发信用贷款产品,探索构建基金投资与银行贷款联动机制,积极通过代理付款,供应链企业间的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为链条上的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意见》提出,落实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信贷准入标准。积极支持“互联网+”、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运用等工业领域的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对传统工业领域中暂时困难但前景看好的企业不减贷、不压贷,确保企业资金链有序链接。另外,合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增效升级、薄弱环节、民生领域、绿色发展方面的贷款投入。要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积极支持省内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通过保险直投进行融资。
《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担保不弱化、不欠息的小微企业,落实好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政策措施,对仍具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过桥”、调整重贷主体等多种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认真落实利率政策,规范银行服务收费,适当下放工业企业贷款审批权限,减少流程,缩短审批链条,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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