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公司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纪——
甘肃18家省级文明单位被“登报摘牌”
当地干部称:摘掉的是“面子”,留下的是深刻反思
本报讯 (记者康劲)“文明单位,从来只见红榜,这次却见黑榜。”3月31日,一则刊登于甘肃省级党报的“公告”快速传播。“公告”的全称为“撤销部分文明县文明单位文明村荣誉称号名单”,发布者为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告”披露的18家单位中,不乏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省级知名重点单位。
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表彰活动开展多年,省级文明县、文明单位、文明村的称号被视为是“综合性最高荣誉”,各地、各单位“创争”积极性非常高。在省文明委以往的12次“公告”中,均为“光荣榜”。这一次,却是一份“撤销荣誉称号”的“黑榜”。
在对上榜单位公开点名的同时,公告还简短介绍了摘牌原因——“县委书记甘培岳涉嫌严重违纪,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撤销榆中县‘省级文明县’荣誉称号”;“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撤销环县‘省级先进县’荣誉称号”;“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纪。已报请中央文明委撤销其‘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时撤销其‘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此前,对省级以上各类文明单位将进行全面复查,并对不合格单位“撤销荣誉”的消息一直在当地有流传,但真正“出实招”、“登报摘牌”还是第一次。3月30日,甘肃省文明委召开会议,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文明委主任王三运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在审定了省级以上各类文明单位复查情况通报后,做出了“摘牌”决定。
有关部门表示,近年来,一些单位在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把荣誉当做领导的“面子工程”,出现干部腐化、管理松懈、工作严重滑坡的情况,不仅没有起到典型示范作用,还严重损害了“文明单位”的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公开撤销荣誉称号,目的就是要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文明单位”的“含金量”。
“全县上下努力多年,去年才评上‘省级文明县’,今年就被撤销,这样的‘黑榜’确实令人警醒。”在兰州市榆中县,一位当地干部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过去各种“运动式创建活动”,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急功近利,如今摘掉了“面子”,留下的是深刻的反思。
据了解,此次公开“登报摘牌”的做法在当地引发强烈反响。一些干部群众表示,“挂牌容易摘牌难,这样的‘黑榜’可以经常有!”“同样还有许多名不副实的各类荣誉牌匾,授牌者应有纠错的勇气,不妨都来一番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