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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一

工信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首批试点名单公示

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有望更加规范

■本报记者 孙喜保
《工人日报》(2016年01月13日 07版)

1月11日,记者从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获悉,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者履行相关责任,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组织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的通知》要求,遴选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首批试点单位并对外公布。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试点的启动,有利于规范目前比较混乱的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市场。

近年来随着电器电子产品的普及以及更新换代的加快,废旧产品的回收问题越来越突出。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3年,我国“四机一脑”(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年废弃量达1亿台,手机淘汰量为7000万部。工信部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主要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超过两亿台,重量超过500万吨,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国。虽然目前国内共有106家有资质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企业,但是面对每年数量巨大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再利用一直处于无序管理状态,不仅带来了巨大的资源浪费,还带来了不小的污染隐患。

以北京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每年淘汰的废旧冰箱、电视机、电脑、洗衣机、空调、手机已突破1000万台,只有1/6左右得到环保处理。与此同时,广大正规的回收企业却无法得到更多的资源,多数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分散流入社会,或者被遗弃。

从全球范围来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纳、有效推动电器电子产品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管理制度。所谓生产者责任延伸,主要是指产品生产前,生产者就有责任了解产品废弃后如何从环境和节约资源的角度,以适当的方式处理废弃产品,即生产者应对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特别是对回收、循环和最终处置负起责任。

有业内人士认为,国内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在承担延伸责任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回收渠道相对分散,没有充分利用起来;不同企业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没有统一标准,这也给拆解、处理造成麻烦。

未来的发展方向是所有生产企业都要承担起这个责任,建立逆向物流系统。

此次试点工作将积极探索直接回收、联合回收、委托第三方回收等多种生产者责任延伸实施方式,支持生产企业直接主导或与专业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企业或机构合作开展回收、处理与再利用,推动生产企业逆向物流体系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专家认为,生产者进入回收渠道,通过逆向物流直接跟处理企业对接,减少了中间环节,让大企业进入回收环节,形成规模,最终能够改变现在以个体商贩为主的现状。

在工信部相关人士看来,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的实行就是希望通过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扶持,把分散的回收渠道集中起来,能够在生产过程中将产品标准化,为拆解和再资源化扫清障碍,这也只有将产品放在全生命周期中通盘考虑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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