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级检察院设律师服务室
《工人日报》(2016年01月02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了解到,全省检察机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全面启动, 2016年1月底前,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部设立“律师服务室”,信访群众有什么疑难问题,可以在这里与律师交流。据悉,这在全国为首家。
据了解,检察机关开展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是指由律师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案件范围主要为检察机关作出过处理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方式主要有: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代理申诉,以及帮助信访群众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等。
据山东省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信访群众如果需要律师为其代理申诉,可以自愿有偿委托,并可以从律师协会和检察机关公示的律师库中选择律师,律师会主动降低收费标准。经济特别困难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行免费咨询、自愿代理,是公益行为。值班律师由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负责选拔,具有客观独立性,可以对检察机关工作进行监督。信访人可以从律师库和律师事务所库中自愿选择自己信任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